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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A类,2014年版)填报说明第41页
 来源: 52wenku 52文库点击: 95 日期:2014-11-19 




19.第20行“4.设计费用”:填报纳税人为新产品和新工艺的构思、开发和制造,进行工序、技术规范、操作特性方面的设计等发生的费用。
20.第21行“5.装备调试费”:填报纳税人工装准备过程中研究开发活动所发生的费用(如研制生产机器、模具和工具,改变生产和质量控制程序,或制定新方法及标准等)。需特别注意的是:为大规模批量化和商业化生产所进行的常规性工装准备和工业工程发生的费用不能计入。
21.第22行“6.无形资产摊销”:填报纳税人因研究开发活动需要购入的专有技术(包括专利、非专利发明、许可证、专有技术、设计和计算方法等)所发生的费用摊销。
22.第23行“7.其他费用”:填报纳税人为研究开发活动所发生的其他费用,如办公费、通讯费、专利申请维护费、高新科技研发保险费等。
23.第24行“其中:可计入研发费用的其他费用”:填报纳税人为研究开发活动所发生的其他费用中不超过研究开发总费用的10%的金额。
24.第25行“(二)委托外部研究开发费用”:填报第26+27行的金额。
25.第26行“1.境内的外部研发费”:填报纳税人委托境内的企业、大学、转制院所、研究机构、技术专业服务机构等进行的研究开发活动所支出的费用,按照委托外部研究开发费用发生额的80%计入研发费用总额。其中,企业在中国境内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全部研究开发费用总额的比例不低于60%。
26.第27行“2.境外的外部研发费”:填报纳税人委托境外机构完成的研究开发活动所发生的费用,按照委托外部研究开发费用发生额的80%计入研发费用总额。
27.第28行“十、本年研发费用占销售(营业)收入比例”:填报纳税人本年研发费用占销售(营业)收入的比例。
28.第29行“减免税金额”:填报按照表A100000第23行应纳税所得额计算的减征10%企业所得税金额。
二、表内、表间关系
(一)表内关系
1.第5行=第6+7行。
2.第9行=第5÷8行。
3.第13行=第10÷12行。
4.第14行=第11÷12行。
5.第15行=第16+25行。
6.第16行=第17+18+19+20+21+22+24行。
7.第25行=第26+27行。
(二)表间关系
第29行=表A107040第2行。

 

A107042《软件、集成电路企业优惠情况及明细表》填报说明

本表适用于享受软件、集成电路企业优惠的纳税人填报。纳税人根据税法、《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鼓励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企业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2〕27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软件和集成电路企业认定管理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19号)、《工业和信息化部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软件企业认定管理办法〉的通知》(工信部联软〔2013〕64号)、《工业和信息化部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集成电路设计企业认定管理办法>的通知》(工信部联电子〔2013〕487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执行软件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3年第43号)等相关税收政策规定,填报本年发生的软件、集成电路企业优惠情况。
一、有关项目填报说明
1.本表“关键指标情况”第6至29行由2011年1月1日以后成立企业填报,第31至40行由2011年1月1日以前成立企业填报,其余行次均需填报。
2.第1行“企业成立日期”:填报纳税人办理工商登记日期;“软件企业证书取得日期”:填报纳税人软件企业证书上的取得日期。
3.第2行“软件企业认定证书编号”:填报纳税人软件企业证书上的软件企业认定编号;“软件产品登记证书编号”:填报纳税人软件产品登记证书上的产品登记证号。
4.第3行“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资质等级认定证书编号”:填报纳税人的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资质等级认定证号;“集成电路生产企业认定文号”:填报纳税人集成电路生产企业认定的文号。
5.第4行“集成电路设计企业认定证书编号”:填报纳税人集成电路设计企业认定证书编号。
6.第6行“一、企业本年月平均职工总人数”:填报表《企业基础信息表》 (A000000)“104从业人数”。
7.第7行“其中:签订劳动合同关系且具有大学专科以上学历的职工人数”:填报纳税人本年签订劳动合同关系且具有大学专科以上学历的职工人数。
8.第8行“二、研究开发人员人数”:填报纳税人本年研究开发人员人数。
9.第9行“三、签订劳动合同关系且具有大学专科以上学历的职工人数占企业本年月平均职工总人数的比例”:填报第7÷6行的比例。
10.第10行“四、研究开发人员占企业本年月平均职工总数的比例”:填报第8÷6行的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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