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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安全试题及答案第10页
 来源: 52wenku 52文库点击: 118 日期:2017-02-14 



(4)明确周期。保健食品不宜长时间服用,而且要注意观察服用后的效果。例如调节血脂类的保健食品,一般服用2-3个月就要去医院检查一下血脂,如果血脂恢复正常了,就可以停用一段时间,这样既可以避免经济上的浪费,同时也有利于自身机体的调节。

105、问:如何鉴别保健品真伪?

答:(1)购买保健品确保通过正规渠道购买

(2)先看有无卫生部的“小蓝帽”这是国家为让消费者辨认区分真假保健品的特制标志。

(3)其次看包装是否规范,有无清晰的或无法识别的部分。

(4)看GMP认证标志:GMP是国际通行的食品医药企业良好的生产流程和管理规范,是我国药品和保健品生产的强制项目。

(5)看成分表:消费者要仔细看产品成分说明,大家购买时一定要看仔细。

106、问:如何鉴别山寨保健品?

答:随着国外保健食品的不断进入,人们可以在市面上见到越来越多进口的保健食品。有一些不法商家利用老百姓不知其中奥秘,趁机花样翻新,鱼目混珠。如何挑选进口保健食品呢?这里就教您5招。

第一招:认准标志正规的进口保健食品上,应有我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批准的《进口保健食品批准证》、保健食品标志——小蓝帽,以及保健食品批号,如“国食健进××号”。

第二招:中英对照在很多人看来,进口保健食品全是洋文是一件理所当然的事。但实际上,国家有明文规定,正规的进口保健食品,应有标准的中文、外文对照标签,而且中文字体必须大于外文字体。

第三招:验证合格正规的进口保健食品,必须能提供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出具的有效卫生合格证书,并贴有防伪标志。

第四招:产地清楚很多进口保健食品的外包装上看不出它的出产地。而按规定,产品上应标明产品的原产国家或地区、代理商在中国依法登记注册的名称和地址。老百姓可利用中英文对照,检查是否标注。同时,也可弄清楚,您买的到底是不是进口保健食品,不要闹一个“made in china(中国生产)”的笑话。

第五招:具备基本要素很多人认为,进口保健食品是洋货,可能有洋货的要求,跟国产商品不一样。很多进口保健食品推销员也正是拿此说忽悠消费者。而实际情况并不是这样。正规的进口保健品一样也必须有商标、产品名称、生产日期、安全使用期或有效日期等国产保健品标准要求。

107、问:作为食品或保健食品开发的重要原料的中药有哪些?

答:药食两用的中药名单84种,这84种中药,即可以作为食品用,也可以作为药品用,是进行食品或保健食品开发的重要原料。丁香、八角茴香、刀豆、小茴香、小蓟、山药、山楂、马齿苋、乌梢蛇、乌梅、木瓜、火麻仁、代代花、玉竹、甘草、白芷、白果、白扁豆、白扁豆花、龙眼肉(桂圆)、决明子、百合、肉豆蔻、肉桂、余甘子、佛手、杏仁(甜、苦)、沙棘、牡蛎、芡实、花椒、赤小豆、阿胶、鸡内金、麦芽、昆布、枣(大枣、酸枣、黑枣)、罗汉果、郁李仁、金银花、青果、鱼腥草、姜(生姜、干姜)、枳子、枸杞子、栀子、砂仁、胖大海、茯苓、香橼、香薷、桃仁、桑叶、桑椹、橘红、桔梗、益智仁、荷叶、莱菔子、莲子、高良姜、淡竹叶、淡豆豉、菊花、菊苣、黄芥子、黄精、紫苏、紫苏籽、葛根、黑芝麻、黑胡椒、槐米、槐花、蒲公英、蜂蜜、榧子、酸枣仁、鲜白茅根、鲜芦根、蝮蛇、橘皮、薄荷、薏苡仁、薤白、覆盆子、广藿香。

108、问:如何采购食用油,应索取哪些证件?

答:采购食用油时,一定要采购标有“QS”标志的桶装食用油,若采购散装食用油,极易购买到潲水油及问题食用油,质量得不到保障。应索取的证件有:销售商的卫生许可证、工商营业执照、食用油的“质量检测报告”复印件。若不按要求对食用油进行采购和索证,一经油出了问题,找不到销售商,责任由自己全负。

109、问:外出就餐后出现腹痛、腹泻、呕吐等中毒症状怎么办?

答:夏季气温高、雨水多、湿度大,非常适宜肠道致病菌和霉菌的生长繁殖,是肠道疾病和细菌性食物中毒的高发期。为防范食物中毒事故的发生,淄川区食品药品监管局特别提醒广大消费者:注意夏季餐饮食品安全。

(1)、外出就餐,应尽量选择取得《餐饮服务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干净整洁、管理规范的餐馆就餐。

(2)、谨慎食用沙拉、凉拌菜、生食海产品、熟卤制品等高风险食品,发现感观异常或来历不明的可疑食物,应立即停止食用。

(3)、食品制作完成到食用完毕最好控制在2小时以内,超过2小时的应在10℃以下条件下存放。

(4)、食物打包要谨慎,打包后的食物应冷藏处理,存放时间以不隔餐为宜,再次食用时应烧熟煮透,蔬菜类尽量不打包。

(5)、外出就餐应索要并妥善保存消费发票等凭证。

(6)、如一同就餐的人员同时出现腹痛、腹泻、呕吐等不良反应,应及时就医。同时拨打我局的投诉举报电话:12331

110、问:餐饮摊贩的食品安全基本要求:

答:共五项:

(一)应从正规渠道采购食品原料及食品相关产品,进行索证索票,建立包括产品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批号、保质期、供货者姓名及联系方式、进货日期等内容的台帐记录。

(二)应采取措施避免食物腐败变质,避免交叉污染。在制作加工过程中发现有腐败变质或者其他感官性状异常的,不得加工或者使用。提倡使用洗净、切配好的半成品现场加工。

(三)提供的食品应烧熟煮透,食品加工后到食用不得超过2小时。

(四)应向消费者提供消毒合格的餐饮具,提倡使用集中消毒单位提供的餐饮具,禁止重复使用一次性餐饮具。

(五)从业人员应保持良好的个人卫生,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上岗,操作前应洗手、消毒。

111、问:我是一家机关食堂的负责人,我们的食堂只服务职工,不对外经营,前段时间接到通知,要我们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我们又不对外经营,还有必要办证吗?

答:按照《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机关、企事业单位食堂属于餐饮服务范围,必须到所在地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申请,依法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后方可从事食堂服务活动,否则属于违法行为。

112、问:我是一个下岗职工,在淄川开了一个小餐馆,前几天淄川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来我店检查工作时说我们没有建立什么食品原料进货索证台帐,还给了我们警告;说如果再不建立,还要罚我的款,有必要建立这些台账吗?

答:有必要。餐饮单位建立食品原料进货索证台账,建立健全食品原料溯源制度,是防止不合格产品流入餐饮环节,从源头保证食品安全的重要方式。《食品安全法》对你所说的问题也有明确规定:餐饮单位采购食品,应当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和食品合格的证明文件;并建立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如实记录食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批号、保质期、供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进货日期等内容。不仅如此,食品进货查验记录还应当真实,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二年。否则,可以依法给予警告;拒不改正的,可依法给予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停业,直至吊销许可证。因此,餐饮单位必须要建立食品原料进货索证台帐,并按要求进行保存。

113、问:我开着一家小米线店,前几天有食品药品监管局有执法人员来让我办理备案,还让我去查体,请问,我的店规模这么小,还需要去办理这些手续吗?

答:需要。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监督管理工作的意见》、省局《山东省提供餐饮服务的食品摊贩食品安全监督管理暂行办法》以及市食安办5部门联合下发的《关于加强食品生产经营无证业户管理的意见》要求,对达不到许可条件的小餐饮店、餐饮摊贩实施备案管理。《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也明确规定,所有从事餐饮服务的从业人员均应参加监管部门组织的食品安全培训和取得健康证明后上岗。你可以到淄川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咨询办理“食品经营备案证明”相关事宜。

114、问:购买食品时需要注意什么?

  答:1、购买食物时,注意食品包装有无生产厂家、生产日期,是否过保质期,食品原料、营养成分是否标明,有无QS标识,不能购买三无产品。

  2、打开食品包装,检查食品是否具有它应有的感官性状。不能食用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或者其他感官性状异常的食品,若蛋白质类食品发粘,渍脂类食品有嚎味,碳水化合物有发酵的气味或饮料有异常沉淀物等等均不能食用。

  3、不到无证摊贩处购买盒饭或食物,减少食物中毒的隐患。

4、少吃油炸、油煎食品

115、问:食品安全法中保健食品原料目录中的原料只能用于保健食品的生产,而不能用于其他食品的生产的规定?

答:保健食品原料目录中原料只能用于保健食品生产,不能用于其他食品生产的问题,这是一个很技术性的问题。在保健食品目录中,应当包括原料目录的名称、用量及其对应的功效。有些物质属于药食同源,既可以用于普通食品,也可以用于保健食品,为了清晰地界定保健食品与其他食品的区别,法中明确地提出了列入保健食品原料目录的原料,按照目录规定的用量、声称的对应功效只能用于保健食品的生产,这条规定进一步明确了保健食品和其他食品的区别。

116、问:新的食品安全法对互联网食品交易有哪些规定?

答:一是一般性义务。要求网络食品第三方交易平台要对入网经营者实名登记,要明确管理责任。

    二是规定了管理义务。要求网络食品第三方交易平台要对依法取得许可证才能经营的食品经营者许可证进行审查,特别是发现入网食品经营者有违法行为的,应当及时制止,并且要立即报告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对发现严重违法行为的,应当立即停止提供网络交易平台的服务。

    三是规定了消费者权益保护的义务,包括消费者通过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购买食品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向入网的食品经营者或者食品生产者要求赔偿,如果网络食品第三方交易平台的提供者对入网的食品经营者真实姓名、名称、地址和有效方式不能提供的,要由网络食品交易平台提供赔偿,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提供赔偿后,有权向入网食品经营者或者生产者进行追偿,网络食品第三方交易平台提供者如果做出了更有利于消费者承诺的,应当履行承诺。

117、问:食品添加剂使用时应符合什么要求?

答:1、不应对人体产生任何健康危害;

2、不应掩盖食品腐败变质;

3、不应掩盖食品本身或加工过程中的质量缺陷或以掺杂、掺假、伪造为目的而使用食品添加剂;

4、不应降低食品本身的营养价值;

5、在达到预期目的前提下尽可能降低在食品中的使用量。

118、问:食品添加剂的分类

答:允许使用的食品添加剂按照功能分为23类,共2400多种,制定了国家或行业质量标准的有364种。主要有酸度调节剂、抗结剂、消泡剂、抗氧化剂、漂白剂、膨松剂、胶基糖果中基础剂物质、着色剂、护色剂、乳化剂、酶制剂、增味剂、面粉处理剂、被膜剂、水分保持剂、营养强化剂、防腐剂、稳定剂和凝固剂、甜味剂、增稠剂、食品用香料、食品工业用加工助剂、其他。

119、问:食品生产经营者、食品行业协会发现食品安全标准在执行中存在问题的,应当立即向谁报告?

答:卫生行政部门      

120、问:食用农产品销售者应当建立食用农产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并保存相关进货凭证。记录和凭证保存期限不得少于多长时间?

  答:六个月

121、问:对依照本法规定实施的检验结论有异议的,食品生产经营者可以自收到检验结论之日起几个工作日内向实施抽样检验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或者其上一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提出复检申请?

  答:七个工作日。

122、问:采用国家规定的快速检测方法对食用农产品进行抽查检测,被抽查人对检测结果有异议的,可以自收到检测结果时起多少小时内申请复检?

答:四个小时

123、集中交易市场开办者应当按照食用农产品什么要求实行分区销售?

答:类别 

124、问:销售者档案信息保存期限不少于销售者停止销售后多长时间?

答:6个月  

125、问: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应当经那个部门注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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