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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青海省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政策问答第2页
 来源: 52wenku 52文库点击: 42 日期:2018-05-26 



新开发“创业+技能”的培训项目,根据培训后的就业、创业率,依照短期技能培训补贴测算方式核定补贴。

“创办你的企业”(SYB)培训,第一、第二阶段培训结束后全额补贴;第三阶段结束后,按班次计算,每班次学员在6个月内创业率达到50%,全额兑付第三阶段培训补贴,未达到的,按实际创业人数兑付。“改善你的企业”(IYB)培训按实际合格人数补贴。

13.参加专项培训的困难大中专毕业生还可享受哪些优惠政策?

就业困难人员参加培训期间给予生活费、交通住宿费补贴。其中,参加一年期以上培训的,生活费按照中等职业学校助学金标准补贴;参加一年期以内短期技能培训的,生活费按照实际参加培训天数(按每8课时一天计算),每人每天补助20元。交通住宿费统一按照在市州外省内培训的,每人每年一次性发给300元,在省外培训的每人每年一次性发给800元补贴。三江源区农牧民按照生态补偿政策享受上述补贴,不重复享受就业困难人员相同名目的补贴。

14.高校毕业生如何申请参加职业培训?

职业培训由各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负责组织实施。高校毕业生可到当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咨询了解职业培训开展情况,选择适宜的培训项目参加。

职业培训工作主要由政府认定的培训机构、技工院校或企业所属培训机构承担。

15.高校毕业生如何申请职业培训补贴?

高校毕业生毕业年度内参加就业技能培训或创业培训,可按规定向当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申请职业培训补贴。毕业后按规定进行了失业登记的高校毕业生参加就业技能培训或创业培训,也可向当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申请职业培训补贴。

培训补贴申领采取委托培训机构及企业申领和培训者个人申请报销两种方式。各市州、县(区)负责所属区域内城乡未就业劳动力短期就业培训,以及所属企业新招用人员岗前培训补贴的核报;省级负责一年期以上培训,省属、中央驻青企业、国家和省级工业园区企业新招人员岗前培训,高校学生培训,以及省级重点培训项目培训补贴的核报。

就业困难人员培训期间生活费、交通住宿费补贴在申请培训费补贴时同步办理。其中培训机构或企业代领的,由代领机构负责将就业困难人员生活费、交通住宿费补贴发放给学员个人。发放可采取给学员个人账户转账,或者由学员当场签收的办法,转账凭据或者学员签收名册作为资金支出凭证入账备查。

16.高校毕业生如何获取职业资格证书?

高校毕业生个人可向职业技能鉴定所(站)自主申请职业技能鉴定。职业技能鉴定要参加理论知识考试和操作技能(专业能力)考核。经鉴定合格者,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核发相应的职业资格证书。

青政办〔2017〕57号规定:在校期间的大学生(含技师学院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学生)和初期创业者(取得工商营业执照的独资、个体创业者和合伙、合作及投资、控股人)参加职业技能鉴定的,给予鉴定费补贴。

17.职业技能鉴定补贴的范围和标准是什么?

技能鉴定补贴范围、申请程序与培训补贴范围、申请程序相同。鉴定补贴按实际参加鉴定人员兑付,在鉴定结束后一次申领。

补贴标准。按照我省物价部门核定的职业技能鉴定收费标准执行,对未明确的职业(工种),统一按照职业资格初级(包括国家准入资格、专项职业能力)补贴100元、中级补贴180元、高级补贴260元、技师补贴320元、高级技师补贴400元执行。

三、鼓励支持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稳定灵活就业

18、什么是大学生创业引领行动?

青人社厅发〔2016〕148号文件规定:各市(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教育行政部门、各高校要把鼓励创业作为扩大就业的重要方向,完善支持高校毕业生创业的政策制度和服务体系,进一步扩大高校毕业生创业规模。一是完善创业扶持政策。各市(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积极会同工商、经信、科技、地税、金融机构等相关部门和单位,全面落实支持高校毕业生创业的政策制度和服务措施,拓宽多元化资金支持渠道,落实创业担保贷款政策,简化手续、降低贷款门槛,用好创业担保贷款以及天使基金、风险投资和创业投资基金等社会资本,以扶持高校毕业生创业;各高校可通过多种渠道筹集资金,设立大学生创业扶持资金;依托大学科技园、创业孵化园、各种科研平台以及其他园区等为学生提供创业场地。同时,有条件的高校要结合学科专业和科研项目的特点,积极促进教师和学生的科研成果、科技发明、专利等转化为创业项目。二是全面推进创新创业教育。各高校要将创新创业教育作为教育改革的突破口,将创新创业教育融入人才培养全过程。要开好创新创业教育课程,制定学分转换、弹性学制、保留学籍休学创业等措施,增强大学生创新精神、创业意识和创新创业能力,营造浓厚的创新创业氛围;要积极整合各方面资源,把成熟的创业培训项目引入校园,并探索开发更多适合高校毕业生的创业培训项目;解除毕业生在校期间自主创业的后顾之忧,为毕业生创业提供制度保障。各级人社部门要结合我省未就业大中专毕业生专项培训工程,进一步加大加强创新创业培训力度,针对高校毕业生创业期不同阶段的需求,组织优质培训资源,使每一个有创业意愿和培训需求的毕业生都有机会获得创业培训。三是加快创业孵化基地建设。各市(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积极协调本级就业(农民工)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通过政策引领扶持、强化认定管理等措施,推进创业型城市和创业孵化基地、大学创业孵化园建设,支持发展一批众创空间等新型平台,为高校毕业生提供低成本场所支持和孵化服务,并对符合条件的给予一定场租补贴,扶持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十三五”期间,力争建设1个省级、8个州(市),和大多数有条件的县(市、区、行委)创业孵化基地和公共职业实训基地基础设施,孵化自主创业5000家以上,带动3万以上人就业。四是提升创业服务水平。各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教育和各高校探索建立公共服务机构与市场主体合作机制,协调有关方面构建覆盖院校、园区、社会的创业公共服务体系,建立全省高校毕业生创业服务网,为高校毕业生创业提供全方位支持;组织开展创新创业大赛和创业成果展等活动,为高校毕业生创业搭建展示创业方案和创业项目的舞台,营造全民创业的良好氛围;充分利用现有就业指导服务平台,特别是就业信息服务平台,广泛收集创业项目和创业信息,开展创业测评、创业模拟、咨询帮扶,有条件的要抓紧设立创业咨询室,开展“一对一”的创业指导和咨询,增强创业服务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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