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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度上海住房公积金基数调整常见问答
 来源: 52wenku 52文库点击: 45 日期:2018-06-10 



2018年度上海住房公积金基数调整常见问答

一、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申报什么时间开始?

答:为进一步改善营商环境,方便和优化单位办理环节,逐步与社保基数调整时间同步,根据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第57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2018年度上海市调整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比例以及月缴存额上下限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2018年住房公积金基数调整的职工月平均工资申报工作从7月提前到4月起,各单位可从2018年4月下旬起登陆上海住房公积金网(www.shgjj.com)的基数调整专栏办理。具体操作详见问答十六、十七、十八。

二、今年缴存基数提前申报后,明年缴存基数申报和调整时间怎样安排?

答:根据《通知》要求,2019年度基数调整从2019年1月至3月申报缴存基数,4月起调整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比例以及月缴存额上下限。请各单位注意提前做好经费和预算安排,与社保明年基数调整工作在时间上同步安排,切实维护缴存职工合法权益。

三、2018年度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比例是多少?


答: 2018年度职工本人和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为各5%至7%。原则上缴存比例为各7%,企业选择各5%或6%的缴存比例的,应当符合规定的情形和程序。
本市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为职工本人和单位各5%至7%,符合住建部、财政部、人民银行印发的《关于住房公积金管理若干具体问题的指导意见》(建金管〔2005〕5号)中“单位和职工缴存比例不应低于5%,原则上不高于12%”的规定。同时,也是本市落实2018年4月4日国务院常务会议上提出的“将阶段性降低企业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政策期限延长至2020年4月30日”的要求,以及住建部执行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的具体措施精神。

四、企业符合什么情形可以选择各5%或6%的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答:凡符合沪公积金管委会〔2016〕10号文所列举的以下降低缴存比例情形之一的,企业经过《通知》规定的程序,可以选择各5%或各6%的缴存比例:
(一)连续经营亏损两年及以上的企业,且职工月平均工资水平不高于上一年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60%的;
(二)自设立之日起三年内的符合国家《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明确的小型微型企业。

五、企业应当通过什么程序选择各5%或6%的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是否还要报市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批?

答:企业符合规定的降低缴存比例情形的,还应当通过集体协商,形成调整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的专项协议,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大会表决通过。为贯彻“放管服”改革要求和简政放权,提高工作效率,市公积金管理中心对企业降低缴存比例不再审批。

六、企业什么时间可以选择5%或者6%的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答:一是企业在今年申报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时可以选择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但应从2018年7月1日起开始正式调整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比例以及月缴存额上下限。
二是2018年7月1日以后,新设立企业或者此前已设立但尚未开设单位住房公积金账户的企业,在符合规定情形和程序的前提下,可以在设立单位住房公积金账户时选择各5%或6%的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七、企业选择各5%或6%的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不符合规定情形或程序,市公积金管理中心将如何处理?

答:各缴存单位应当依法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市公积金管理中心将对选择各5%或6%的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的企业进行事中和事后监管,切实维护职工合法权益。企业对于符合规定的情形和程序,应当提供真实、合法、有效的材料作事中和事后备查。
对不符合降低缴存比例情形或者程序,损害职工合法权益的企业,市公积金中心将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上海市住房公积金管理若干规定》《上海市住房公积金行政执法管理办法》相关规定严肃处理,并将其列入执法检查重点名单,加大执法检查频次。企业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市公积金管理中心将企业相关信息依法向社会公开并纳入上海市公共信用信息服务平台。

八、补充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比例是多少?

答:职工本人和单位补充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仍为各1%至5%,具体比例由各单位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九、计算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的工资基数如何确定?

答: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应按照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确定。2018年1月1日起新参加工作的职工,以该职工参加工作的第二个月的当月全月应发工资收入或以其新参加工作以来实际发放的月平均工资作为其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2018年1月1日起新调入的职工,以调入后发放的当月全月应发工资收入或以其实际发放的月平均工资作为其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
计算补充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的工资基数应与住房公积金的工资基数是一致的。
职工月平均工资按国家统计局规定列入工资总额统计的项目计算。

十、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如何计算?

答: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乘以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计算到元,元以下四舍五入)+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乘以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计算到元,元以下四舍五入)。
补充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计算方法同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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